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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代辣手摧白莲热门小说

忘尘酒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我在年代辣手摧白莲》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忘尘酒”的创作能力,可以将夏末陆九朝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我在年代辣手摧白莲》内容介绍:前世被白莲花陷害至死,老天开眼,让她重回到九零年代。这一世,亲人、财富、名利地位,她全都要!还有个白莲花到她面前蹦跶?站住,虐的就是你!她却不知,那位偏执大佬,在她死后幡然悔悟,而他们之间的故事,这才正式开始……...

主角:夏末陆九朝   更新:2024-06-08 1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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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代辣手摧白莲热门小说》精彩片段


“我也去,多找几个人说说。”

夏建军见姜虹不提分家的事,松了口气,抱着自家媳妇,“辛苦你了。”

姜虹鼻子一酸:“我辛苦个啥?小末才辛苦!十几岁的孩子,差点死了,还被人那么说……”

……

这一夜,夏家大部分人都没睡好。

夏末也是,但她不是有心事,而是床太硬,蚊子太多!

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可狗窝环境太破也不行啊。

“得快点挣钱,带家里人搬出去住!”

夏末掀开被子,浑身是汗,体温恢复正常,也没了寒气,她干劲满满。

跟夏风打过招呼后,她去洗漱换了干净衣服。

家里除了她和两兄弟,也没其他人。

夏老太太与夏大庆一家昨晚去县里医院,到现在也没回来。

至于夏胜利一家,听夏风说,他们一早就离开了家,看满脸喜色,也不知道去哪快活。

而夏建军与姜虹,夏风只说他们有点事。

夏末猜,她爸妈肯定是为了昨天谣言的事,帮她去忙活了。

“哥,你等我一下。”

夏末就凉白开,吃了灶上姜虹给她留的馒头,然后提起背篓跑回房,到床底下拿出人参,用衣服包好,放到背篓里面,上下都用剩余的威灵仙盖住。

她背着篓子,走到后院,看夏风与夏江准备好了,便笑着说道:“我们走吧!”

夏江狐疑地看了眼夏末背的篓子,但也没问。

“我来背吧。”

夏风却主动上前,“你刚病好,少用点力气。”

“我已经没事了……”

夏末这么说,但夏风还是怕她受累,她只能把背篓交给夏风,三人离开家里。

路上,遇到好事的村里婶子,对方看三人大早上往县里的方向走,不禁问道:“小末,你昨天不是掉河里了吗?咋不在家好好躺着?”

“谢谢婶婶关心,我已经好了。”

夏末一句话,让村里婶子变了脸,看她的眼神怪异。

以前,夏末被家里人宠坏,性格娇蛮,十分自我,也不爱跟村里人打招呼。

现在咋变得这么有礼貌了?

夏末也不理会她奇怪的视线,而是拍了拍夏风背着的篓子,道:“我昨天上山,看到些草药,爷爷教过我的,我就挖出来,想着能不能去县里卖点钱。”

顿了顿,夏末补充道:“我病了一场,爸妈买药花了不少钱,这药多少能补点。”

“小末真懂事啊!”

村里婶子虽然嘴上夸奖,但心里更迷惑,夏末这掉河里一次,人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啊!

不过,现在的夏末,明显比以前更讨喜!

忽悠完村里婶子,夏末带兄弟离开村子。

“真能扯!”

这时,夏江嘀咕了一声。

夏末也听到了,她也没生气,眼神反而多了对夏江的心疼。

其实,夏江以前很喜欢她的。

即便她被养成了大小姐脾气,嫌夏江整天玩泥巴,会弄脏她的衣服,不让夏江靠近她。

可夏江还是喜欢跟在她屁股后头跑,嘴巴甜甜地叫她:“姐姐!姐姐!跟我玩啊!昨天女同学跟我说,多吃蛋皮肤能变好!你这两天不是一直念脸上长了颗痘吗?我带你去掏鸟窝!给你烤鸟蛋!都给你吃!吃了就没痘了!”

直到两年前,她刚高一,入学就对同年级的校草一见钟情,热烈追求。

某一天,夏江来学校找她。

也是在那天之后,夏江再也不理她了。

前世直到夏江死,夏末都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只听当时在场的人对她说:“那个是你弟啊?他快死的时候,一直重复一句话——”

“姐,别哭!”


陆九朝没料到夏末走得这么干脆。

她救了自己,难道就不想得到些什么吗?

陆九朝视线下移,他露出的手腕上,戴着块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黑金手表。

即便眼前的小丫头出身农村,也能看出来吧?

“去哪?”

夏末脚步一顿,扭身指了指背篓,“当然是去干活了。”

说完,她再不理陆九朝,转身就走。

陆九朝原以为她是欲擒故纵,想在自己这儿博个好印象,换取更大利益。

虽说农村人大部分朴实,但也不代表他们是傻子。

可没想到,一会的功夫,夏末人就没影了。

陆九朝错愕,她真的……

什么都不要?

出来经商几年,陆九朝见多了奸诈狡猾之徒,不图回报的却没见几个,夏末刚刚的一举一动,就像烙印一样,深深刻在他的心上。

陆九朝抬手放在心口,自言自语:“失血过多,我又开始心跳紊乱了?”

……

离开陆九朝,夏末脚步越来越快,最后双腿发软,扶着树干喘气。

她被人从河里救出来不久,身体还有些虚,不能折腾。

“这一次……就当我还你上辈子的人情吧。”

夏末喃喃。

前世,她曾被陆九朝救过两次。

一次,是她二十岁时,跟随师父去市里救一位病人。

没想到倒霉运,在半路撞见逃犯,她成了人质。

警察们围在周围束手无策时,一支长箭飞射而来,穿透了人质拿刀的手,救了她一命。

她抬头时,就看到人群后方,一个穿着休闲衫的年轻男人,站在一辆黑色跑车车顶,手里还提着把反曲弓。

男人看她没事,跳下车,话都没说就开车走了,仿佛刚才的一切,都不算什么。

可他的模样,却深深印在夏末的心里,泛起层层涟漪。

后来夏末才知道,那个男人叫陆九朝,帝都大院出身,家里背景不简单。

他十八岁就出来打拼,短短几年成了国内小有名气的企业家,还跟外国人做起了生意,风光无两。

以夏末那时无名学徒的身份,即便想当面道谢,也没见面的资格,她只能将感激记在心里,等待报答的机会。

另一次是五年后,她在国外被人绑架,给一个黑老大做紧急手术。

她把人救活了,但黑老大却要杀了她。

好巧不巧,陆九朝就在附近做生意,看到被人塞进麻袋,准备拖到野外活埋的她,直接带着手下,将她救走。

夏末想感谢陆九朝,但陆九朝有大项目要忙,两人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就分开了。

后来,夏末给陆九朝写了封感谢信,却也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夏末以为,她和陆九朝这样的天之骄子不会有交集时,她接收到了一个特殊的病人。

在手术床上,看到那张熟悉却苍白虚弱的脸,夏末心中满是震惊。

陆九朝!

她的救命恩人!

夏末下定决心,即便是阎王爷,也别想从她手里,抢走陆九朝!

她几乎是拼尽全力,手术时间长达三十个小时,都没有合眼休息!

最终将濒临死亡的陆九朝,硬生生救活了。

夏末救下陆九朝,心里高兴,两人或许能有机会说上话,她也想向陆九朝表达感激之情。

然而,变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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