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队伍中间,期间拒绝了不下十个要求买下她位置的要求。
天色由微明变得亮堂,原本空旷的广场,此刻已经人满为患,荆藜眯着眼,注视着远处的动静。
终于看到目标任务后,她满意地勾起嘴角,缓缓收回视线。
好了,主角都到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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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位置,我要了。”一个倨傲的声音响起,带着毋庸置疑的理所当然。
荆藜低下头,看到声音的主人——一个圆滚滚的小胖子,约莫七八岁的年纪,像个金灿灿的矮冬瓜一样,站在她面前。
这个形容绝不是她恶意诋毁,完全是如实形容,没掺一点个人主观描述。
只见对方穿着一身亮黄色外袍,锦袍上绣着红色的麒麟纹路,边角以金线细细勾勒,袖口镶着一圈柔软的貂毛,头上戴着一顶金玉冠,就连腰间上挂着的玉佩周围都镶嵌着金边,简直是行走的金色矮冬瓜。
被荆藜毫不避讳地这么打量,他脸上顿时露出一些被冒犯的不喜。
他不屑地扫了一眼荆藜作为回敬,但很快又收回视线,仿佛是嫌多看一眼都会污了自己的眼睛。
见状,荆藜暗暗点头,这绝对是原文中那个意外帮凌凤池度过问心阶的小胖子,不会有错了。
金元朝,名字里的金来自苍元域中那个最有钱的金家。
而他,也是金家这一任家主最为宠爱的孙子。
据说他气运惊人,刚出生时就引发异象,这道异象甚至意外惊动了金家老祖,助金家老祖成功勘破一劫,让金家有了更上一层楼的机会。
正因如此,金元朝备受家主宠爱,在金家简直能横着走。
他从小享受着无数灵石堆砌的奢侈生活,锦衣玉食,天材地宝皆只是寻常,他在金家简直能横着走。
可以说,他从未体验过什么叫“拒绝”,更不用说被在他眼中称得上是叫花子的人拒绝。
没错,他说的就是穿着粗麻破布,一脸蠢样的荆藜。
荆藜结结巴巴地说道:“这、这是我家小姐的位置,不能让给你。”
闻言,金元朝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
他向来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人敢拒绝他。
这种货色,在金家给他提鞋都不配。
“你敢不让我?”金元朝年纪虽小,但自小养成的优越感和不容反抗的傲气早已成型。
他冷冷地盯着荆藜,稚嫩的声音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狠劲:“我说,这个位置我要了!”
荆藜像是没明白他的威胁,挠了挠头为难道:“可、可这是小姐让我排的位置,谁来都不能给。”
“开个价。”金元朝语气不容置疑。
“开个价?”荆藜瞪大眼睛,慌忙摆手,坚持道:“不、不行,这是小姐的位置。”
真是个傻的,脑子都不知道拐弯。
金元朝磨了磨牙,不耐烦道:“你家小姐是谁?让她过来,告诉她,这个位置我要了。”
他话音刚落,只见刚才还油盐不进的呆子突然扬起一个欣喜的笑容,挥着手欢欣雀跃地呼唤道:“小姐!”
“你终于来了,这个矮冬瓜要抢你的位置!”
“你终于来了,这个矮冬瓜要抢你的位置!”荆藜扯着嗓子大声说道。
竟然有人敢光明正大抢位置?前后左右排队的人群瞬间八卦地看了过来。
被围观的金元朝此时脸色难看,矮冬瓜?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冒犯他!他盯着荆藜的的眼神就像是要杀了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