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鬼行三国》,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重生三国,成了曹家的大公子曹昂。本来胸无大志,只想安心跟着便宜老爸曹操混吃混喝。不知何故,却常常受到家族的欺辱,舅舅不疼,姥姥不爱。叔叔伯伯眼里更是杀气浓浓。没办法,平静的日子不让过,曹昂只好丢掉书本,抄起长戈,与天命争一个长短。管亥,纪灵,华雄,李儒,一个个被命运抛弃的人物,遇见曹昂后他们的轨迹却慢慢开始改变。********这是一本披着三国外...
《鬼行三国》精彩片段
“喂、喂、喂,你们给老子安静一点,规规矩矩的排完队,喝了孟婆汤就转世投胎去了。”
一个穿着一身白,脸色发青的吊死鬼狠狠的骂了两句,挥舞着手上的铁链不停的驱赶着连绵不绝的队伍。
天空一片阴暗,四面八方源源不断的传来一阵阵的鬼哭狼嚎,不时飘来的几点幽光,将这条布满荆棘的火照之路衬托的愈发的苍凉。
一队队神色痴呆的行人仿佛失了魂一般,在一群凶神恶煞的鬼卒指引下,浑浑噩噩的飘向未知的远方。
这里是幽冥界!
死的终结,生的开始。
这些鬼魂已经走完了大半个地府,经历了孽镜台的审判,三生石的彷徨,望乡台的诀别,九殿阎罗的层层把关,即将前往奈何桥后的六道轮回通过往生之路。
他们或是积善多年,一路畅通无阻,直达奈何桥的新魂。或是为恶不悛,在十八层地狱剥皮抽筋刑满释放的老鬼。
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碗孟婆汤、一池忘川水,今生的功过是非、爱恨情仇,都将如过眼云烟,消弭殆尽。
蓦然的!迷迷糊糊的夏飞缓缓睁开了眼睛,毫无感情的打量起了这条“火照之路”。
一眼望不到头红色花海,如血一样绚烂鲜红,铺满通向未知的路,有花无叶,绽放出妖异的近乎于红黑色的浓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如火,如血。
这是冥界唯一的花,曼珠沙华!
这也是冥界唯一的路,火照之路!
花香有着绝强的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在黄泉路上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丛丛妖异的火焰,绚丽而诡异。
闻着诡异的花香,毫无生气的夏飞似乎记起了点什么。
他似乎又想起了第一次送给心爱的女孩的那个老旧的发卡,和她临死前被鲜血染红的白色衬衣,还有最后自己宛如发疯一般拖着凶手一同从十五层的高楼跃下时的绝然。剩下的,似乎都记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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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远远的听见水浪不停的拍打的声音。前方带路的鬼卒,丑陋的咧了一下嘴,悠悠的叹了一口气,轻声道:“终于到了,忘川。”
这是一条望不到边际的大河,流淌着血红色的河水,这河水都是罪孽所化,十八层地狱里洗尽的罪业都将汇于此处,即使是修炼有成的鬼卒也不敢轻易的靠近河岸,一旦被这罪业缠身,轻者削肉腐骨,重则形神俱灭。
绵延千里的大河上突兀的架着一座简陋的木桥,腐木枯枝,好不凄凉。能吞灭万物的忘川水,却怎么撼动不了那几根孤零零的木桩,任这一座遥遥欲坠的木桥冷清的跨过弥漫着怨恨的三涂河,连接着生与死的两端。
恐怕任谁都想不到,这么一座即不大气、也不华贵的小桥竟然就是冥界大名鼎鼎的奈何桥,所有亡魂的最后一站。
奈何桥!从生到死,不过一个无可奈何。
与守卫在桥头的“牛头马面”寒暄了几句,带队的鬼王催促着手下这些鬼卒,将亡魂有条不紊的赶上桥,在桥的另一端,永远老态龙钟的孟婆慢悠悠的调制着她那远近闻名的孟婆汤,身旁的判官则在不停的翻阅着各式各样的文件,以确定每一位亡魂都能受到最公平的待遇。
亡魂们迷迷糊糊的跟着鬼卒走到了判官跟前,神态狰狞的鬼王露出一个足可以把死人吓活的笑脸,讨好似的对着判官稽首道:“大人,新一批的亡魂已经带到了,请大人开始吧。”
“知道了,你退下吧。”微微的点了点头,判官将手头的文件轻轻的放在了案子上,从中间抽出了一册看似轻薄的小册子,慢慢的翻了开来。
“魏通古!”如同上学时的点名一般,判官照着册子喊出了一个名字,带队的黑无常立即从亡魂中拉出一个脑满肠肥,头发发白的亡魂。
“魏通古!罪孽三千,功德一十八。投人间道贫贱之家。前世为房地产商,罪责如下,哄抬房价,压迫拆迁户………………,判来生为农民工,劳碌一生、买不起房。”
等判官说完了后,守在身旁的鬼卒立刻端起孟婆汤灌入亡魂嘴里,而后押着这名亡魂来到彼岸的六个洞口前,将这名亡魂推进了人间道的那个洞里去了。在一阵诡异的光晕过后,这名亡魂彻底离开了幽冥界,走向了自己的新生。
见惯了生离死别,这么一点小场面丝毫难以打动已经冷漠到了极点的鬼卒。一脸严肃的判官机械化的念出了一个个亡魂的名字,数落着他们的功过是非,判定着他们的福禄报应。
而后由牛头马面、黑白无常将一具具亡魂灌入孟婆汤,推入往生路。
如同流水线一般,无数亡魂按部就班的走过奈何桥,通往自己的新生。
夏飞面前的鬼魂越来越少,终于,轮到他了。
判官习惯性的抿了抿并不干枯的嘴唇,当然,已经成了鬼的他也不可能在感到干渴,这只不过是他从人间带来的习惯罢了。
“夏飞!罪孽八百,功德二千五。投人间富贵之家。前世为极品宅男,罪责如下,懒散成性,肆意妄为…………,判来生受父母轻视,兄弟打压……”
在判官公式化的念完了判决书后,早已准备好的牛头赶紧端起一碗孟婆汤,急忙的灌进夏飞的嘴里。
却在此时,从没被撼动过的奈何桥。似乎终于顶不住三途河那冲天的怨气,竟前所未有的被三涂河的浪头打的摇晃起来,那血色的浪头涌出了无数的雄浑厉鬼,顺着浪头不停的扑打着奈何桥,似乎想涌进桥内,将这批亡魂吞噬殆尽。
正对着夏飞灌孟婆汤的那位牛头完全没反应过来,一个措手不及,硬生生的跌了一跤,手中那还剩大半的汤水瞬间被甩进了河里。就连旁边的判官,鬼卒也都是一脸的惊慌失措,不知道一向安稳的奈何桥怎会变得如此弱不禁风。而那平时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孟婆却反而变的稳如泰山,任由这木桥如何摇晃,她却然是一副死人脸般怡然自得的调制着她的汤料。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凭空的从岸边竟生出了一道龙卷风,顺着河岸吹向了奈何桥。本就立足不稳的鬼卒与亡魂瞬间被吹的东倒西歪。那道龙卷似乎有灵气一般,将周围的鬼卒吹散开来,直奔夏飞而去。在一众鬼魂目瞪口呆之际,飞速将夏飞卷进了人间道的洞口里。
一阵光晕过后,三涂河里的厉鬼似乎失去了目标般,停下了肆无忌惮的咆哮,渐渐的平静下来,又恢复到平时那半死不活的状态。
只留下一群茫然不知所措的鬼卒,与终于难得的抬了抬眼皮的孟婆。
和熙的春风不停的摇晃着柳枝,宣告着又一个严酷的寒冬终于过去。
虽然寒意还没有彻底退去,许多的河流还没有完全解冻。但是无数桃树上忽然爆出的粉红色的花苞,以及再已见不到的雪花。仍然给好不容易熬过寒冬的陈留城的老百姓们带去了一丝笑意。虽然这笑意里面充斥着无可奈何的苦涩。
陈留是大汉王朝十三个州之一,兖州的治所。
大汉王朝立国四百年,疆域辽阔,地大物博,人口数以亿记。历经几代贤君圣主的励精图治,国强民富,万邦来朝,堪称鄙夷四方的天朝上邦。可惜现在…………,气数已尽了。
连连经历了党锢之祸、黄巾之乱、董卓乱政,偌大的汉王朝早已名存实亡、风雨飘摇。趁此乱世,各路豪杰纷纷拥兵自重,割据四方。将一个好好的盛世搞的一塌糊涂。
“兖州牧府”就在陈留城的东南角,占地数百亩,门前地势开阔,一条宽达数丈、青石铺就的大道笔直的通向西北角的军营。
牧府前摆着一对三丈高的石狮子。红漆大门,布满了铜钉。在加上护卫在门前,身着钢甲,虎背狼腰的侍卫。无不显示着主人的威严霸气。
此时正是汉献帝登基后的第四年,也就是“初平四年”,而此时的兖州牧,名叫曹操。
被三大书院之首的颍川书院院首许邵赞为“乱世奸雄、治世能臣”的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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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昂哥,好了没有?我等不及了。”
一大早,在牧府最偏僻的西北角一个寒酸的院落里,传来了一阵阵颇有些傻气的憨憨的催促声。
曹昂打开了大半的窗户,好让里面弥漫着的烟气给飘散出去。
他身穿一身单薄的青衫,年龄大约在十五六岁左右,眉清目秀,只是身子稍微单薄了点。
不大的屋子里正生着一盆炭火,盆子上放着一个瓦罐,不时的有一丝丝的香气飘出来,显然正在煮着什么美味佳肴。
瓦罐旁边还蹲在一个十五六岁摸样的胖大少年,一双小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闻着从瓦罐里飘出来的香气,嘴角早已是一片泛滥,看起来又呆又傻。
“阿痴!现在还不行,等到你的口水滴到第十二滴的时候就好了。”懒懒的回了一句,曹昂又变回平时那副有气无力的模样,呆呆的趴在床上想着心事。
十几年了!无数个夜晚,他总会不由自主的做起一个怪梦。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时时困扰着他。
在梦里,他是一个生活在两千年后的普通青年,终日徘徊在一座座参天的钢铁大厦前,与名叫电脑、汽车的怪异法宝为伍。那时候,他叫做夏飞。
奈何桥边的半口孟婆汤,难以洗去他所有的记忆。即使是“投胎转世”后,无数的前尘往事仍然会时不时的涌上他的心头。
当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名叫曹操的时候。脑海中竟然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大堆关于“曹操”这个人物的记载,讨董联盟、讨伐黄巾军、受命兖州牧、挟天子以令诸侯、决战官渡、火烧赤壁…………,这些记载虽不详尽,却很真实。尤其是那些已经发生过的大事,与自己记忆中的竟是不差分毫,让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前世是否真的活在两千年后。
然而,梦中的那些记载越是真实。他反而愈发恐慌起来了,因为按照他梦中的记忆,自己即将在几年后死在一个叫张绣的军阀手上。
每当想到这,曹昂就会从心底里涌出一股寒意,如堕深渊。
曹昂的房间很简陋,只是简单的摆放着一些普通的家具。并不像达官贵人家里用的奢侈物件,雕龙画凤,好看多过好用的玩意。
屋里也没有婢女和书童,只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小仆,就是那蹲在瓦罐边流口水的胖子,他叫阿痴,脑袋不太灵光。
任谁也想不到,这么一个寒酸、简陋的小屋,竟然就是堂堂兖州牧大公子曹昂的“厢房”了。
简单来说,这位大公子,并不受家里人待见,包括他老爹!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个“怪物”,一个身体里流着绿色血液的怪物。从他记事起,就这样了,整个身体除了脑袋,所有的感觉都比普通人迟钝的多,不会感觉到痛。每当受伤的时候,伤口都会飞快的愈合,只不过从伤口里会流出来一丝绿色的血迹。
全身上下,只有脑袋与正常人一致,会痛,也会流出红色的血液。
因为身体里的这些怪异特征,整个曹府里面早已是谣言满天飞。有刻薄的人说曹昂根本不是曹操的血脉,而是一只树妖。有尖酸的人说他是魔星转世,不仅克死了母亲,将来还要为祸天下。而待他比较好的老管家则说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场怪病。
据说他刚出生的时候的了一场怪病,整个身子如同枯木般慢慢枯萎。眼看着就快归天了,却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怪异的和尚,使了些莫名其妙的手段,用了一节什么“菩提木”替代了他已经枯死了的身体,搞的他变成了现在这样不人不妖的怪物。
说实话,这些谣言都太扯了,如果换在哪个天天播着“走近科学”“探索发现”之类节目的时代,恐怕这种话连鬼都不会信。可惜的是曹昂并没有生在那样一个时代,他生活的时代充满了迷雾,这里的人没有不信鬼神的。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那些谣言,甚至可能还包括了他的父亲。
从小到大,从没有人给过他什么好脸色,尤其在曹操的正妻汴氏又相继生下了三个儿子后,曹昂就只能搬到最偏僻的院子来住了,靠着一点微薄的利钱过活,勉强度日罢了。
胖乎乎的阿痴好不容易的数完了十二滴口水,急不可待的浑不顾被烫着的危险,伸出肥腻的大手,直接从滚烫的瓦罐里捞出了两只鸟蛋,大快朵颐起来,一边吃着,一边呵呵呵的傻笑。
慢慢的回过神来,瞅着阿痴那没心没肺的模样,曹昂难得的轻笑起来。似乎那心中的郁闷也被阿痴的傻笑给冲淡了。
“离我的死期越来越近了,不能再待在这里浑浑噩噩了,不做点什么,恐怕真的只能等死了。不过现在自己一穷二白的,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曹昂其实早就动了翘家的心思了,只是实在没有好的条件。
在乱世立足,没有武力和财力是不可能的,这可实打实是一个人吃人的时代啊!
他也早就有了练武的念头,曹家家将众多,他的母舅家夏侯氏也是高手如云,按说他若去习武,怎么着也应该是件水到渠成的事。却不料曹昂的这些叔舅却像是有了默契一般,一听到他想习武,就是一堆痛骂,就连一向待他还算不错的大舅也当场失态,瞬间对他冷淡了许多。
没有师傅,曹昂的习武之路可算是彻底被腰斩了,他可不是那种绝世的天才,能无中生有的创出什么武功秘籍来。
“传闻,几年前,父亲还是洛阳尉的时候,曾经剿灭过一个规模非常大的佛寺,缴获了无数的佛门典籍,不知道在州牧府的书库里,能否找到一些练武的功法?”
曹昂沉思着。
曹昂稍稍收拾了一下,将盆里的炭火给灭了,留下阿痴看着屋子,也不带什么东西,独自一人就出了院子,朝着府院东南角的书库去了。
他一边走着,一边还在沉思着将来该何去何从。
也许是想的太过入迷,不知不觉间,曹昂来到了平时曹家家将练武的一个小广场。
崩!一声弓弦爆响,宛如霹雳一般,直接将神游天外的曹昂给惊了回来。
却见一道黑光,撕裂空气,如同流星一般,将离他十几步的箭靶给射了个对穿。
强大的劲力甚至将靶子都拖移了数丈,箭头准确的穿过了红色靶心,只留下了几片挺拔的箭羽孤零零的留在了靶上,显示出射箭者高超的技艺。
虽然这一箭离他还有个十几步,可那带起的气流还是让他好一阵心颤。
急速的喘了两口气,稍稍转了转头,曹昂仔细的打量起了射箭者。“好家伙,这一箭恐怕要有两石的强弓才能射出来吧。父亲不是刚刚去讨伐盘踞在兖州的黄巾军何仪去了吗?有点本事的家将应该都带走了,谁还有这个能耐,能拉开这两石的强弓啊?”
“阿休哥,你太厉害了,这把裂虎弓可是我家中的宝贝,没有两百斤的神力,休想拉动它。我几个哥哥都没有这本事,这样的箭术,恐怕在军中只有那些校尉以上的人才有这能耐吧。难道你已经突破了练髓伐经的外功境,开始向第七品的引气入体的内功境迈进了?那妹子可要恭喜你了,休哥,在我们这一辈,你可算是独占鳌头了。”
离那靶子足有三百多步的地方,一个十七八岁,穿着一身黑色的劲装的少年正把玩着一把黑色的大弓。
“不过刚刚摸到了门槛罢了,算不得什么,放眼天下,七八品的高手多如过江之鲫,没什么好赞叹的。阿真,你也别藏拙了,亮亮你的箭术吧,让我们也开开眼界。”说着便一把将那弓扔了出去。
他的身体修长,长相俊朗,眼如星辰,有着一股与年龄不相配的深沉。
虽然穿的不多,挺立在颇有些寒意的春风里,却给人一种难以撼动的感觉。
即使见面的次数很少,曹昂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曹家年轻一辈的佼佼者,他的族兄,曹休。
他旁边还站立着一男一女两名身穿劲装的少年,都是十六七岁的模样,风姿卓越,人中龙凤。
那男的一把接过了曹休扔过来的裂虎弓,试了试弓弦,同样轻易的拉成了满月。
“呵呵,阿休,你可别为难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过有两把死力气罢了,箭是可以射出去,这准头我就不敢保证了。”
和满脸深沉的曹休不同,这名长的颇有点书生气的少年,言语间更多了几分随和。
他叫曹真,是曹操的义子,出了名的老好人。
“阿真,真是搞不懂你,明明练就了一身的本事,不去战场上博个封妻荫子,反倒天天跟在那群腐儒的后面,学些什么仁义道德,有什么意思啊”眼见曹真又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曹休不由的打趣起来。
将那裂虎弓扔回了曹休,曹真笑了笑:“大汉王朝立国四百年,靠的就是这些大儒,他们学的才是安邦兴国的大道。我习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罢了,如果有可能,我是真不想去战场上厮杀。”
“好了好了,别再提那些扫兴的事了,行吗?对了,过两天,可就是我的生日,你们可是答应我,要送我一份大礼的,到时候可别过忘了。”
听见两位哥哥说的越来越无趣了,旁边那女孩赶紧打住了他们。
女孩名叫夏侯涓,是曹家大将夏侯渊的爱女,穿了一身鹅黄色的劲装,脸色白皙,目如点漆,亭亭玉立。
曹家与夏侯家是世交,从曹参和夏侯婴那辈开始,就世代通婚,互为依托了。时至今日,已不知过了多少代,两家早已是血乳交融,难分彼此了,两家的同辈,也都是兄弟姐妹相称。
远远的瞅见夏侯涓,曹昂已经开始思量着脚底抹油了。
曹昂在曹府里一直是个异类,叔叔伯伯们都不怎么喜欢他,待他向来甚为苛刻。加上卞氏的排挤,他堂堂一个大少爷竟也可以说尝尽了世态炎凉。
或许的卞氏的默许,或许是他那些叔叔伯伯的授意。有时候,甚至连一些稍稍有点权势的家丁都可以对他大呼小叫,不把他放在眼里。
为了活的舒服一点,在曹府里,曹昂一直本着小心谨慎的原则,常常装成一副憨傻的模样。久而久之,整个曹府都将他当成了一个傻子,卞氏与他那些叔伯再也不把他当回事了,反而待他少了几分苛刻,多了一些或真情或假意的关怀。
只有这个夏侯涓,看见这个傻头傻脑的弟弟,不仅没有丝毫的同情心,反而喜欢上了捉弄这傻子,来满足她变态的优越感。
心里默默的念叨着“她没看见我、她没看见我……。”曹昂慢慢的穿过靶场,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生怕引起那“女魔头”的注意。
“喂,站住!阿昂,偷偷摸摸的干嘛呢?见到姐姐也不过来打招呼,太没礼貌了吧。”可惜事与愿违,眼睛贼的很的夏侯小姐,早就瞅见一旁偷偷摸摸的小老鼠了。
“姐姐好,刚才小昂没有看见你,有什么事吗?呵呵!”既然被发现了,没有办法,曹昂只好无奈的转过了头,迎着夏侯涓走了过去,脸上也堆满了阿痴那种又憨又傻的笑容。
可惜他并没有阿痴那么肥,远远学不到他那种憨傻中透着点可爱的精髓,好在骗骗人还是足够了。
曹休看了看他一身的老旧衣服,因为质量不好,微微发出一点味道,有点刺鼻,不由鄙夷的皱了皱眉头。
“阿昂,过两天可就是姐姐的生日了,你是不是要送姐姐点礼物啊。”等到曹昂走到近前,夏侯涓立马伸出了自己的魔爪,不停的揪着曹昂那粉嫩的小脸。
“姐姐!姐姐!别揪了,疼,疼!阿昂好疼。”面上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心底里曹昂早就气炸了,每回碰到这疯丫头都得受一番皮肉之苦,他又不是真傻。
“喂!阿涓,停手吧,别欺负阿昂了,他已经这么可怜了,你一个姐姐,怎么能这样子。”曹真向来脾气不错,这两年来跟随颍川学院的大儒学习一些治国大道,也沾染了不少儒家仁义为本的风气,自然看不惯夏侯涓这样蛮横的欺负“弱者”,赶紧打断了她。
在这些有能力的哥哥们面前,夏侯涓只好无奈的收起了性子,努力的装扮成淑女的模样,开口应道:“阿真哥,我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阿昂也不会介意的,对不对啊?阿昂。”
摸了摸已经被揪的通红的笑脸,即使心里已经恨死这个女魔头了,曹昂仍然得装成不在意的样子,茫然的点着头。
“他就是主公的大公子吗?好像真像传言般的那样痴傻。不过年纪还小,勤能补拙,努力一点,说不定将来也能成就一番功业。”曹休轻笑的问道,他不经常来曹府,对曹昂并不熟悉。
“呵呵!休哥,这回你可错了,我们这弟弟可是傻的无药可救了,这榆木脑袋怎么学都学不会,等他成才?还不如指望有人能帮他换个脑子呢。”夏侯涓似乎被曹休的话给逗乐了,毫无风度的笑了起来。
“休哥,我给你试试他,看看这个傻子到底有多傻。”
说着,夏侯涓忙从口袋里翻弄起来,找出了三钱白银和十几枚铜钱,笑呵呵的对着曹昂说道:“阿昂,咱们来玩一个老游戏好不好?你看,姐姐这里有一锭银子和十枚铜钱,现在要你选一样,你选哪样。”
“哈哈!姐姐,这个太简单了,连傻子都知道,肯定选铜钱了。”曹昂伸出一只小手,坚定不移的抓过了铜钱。
“能告诉姐姐为什么吗?”夏侯涓娇笑道。
“铜钱有十个,银子只有一个,十比一多,傻子都知道应该选多的。”曹昂一脸天真的答道。
“阿昂好聪明啊!这么厉害啊!哈哈…………。”虽然已经逗弄这傻子很多次了,夏侯涓还是不由的大笑起来。
达到了目的,在两个哥哥面前,她也不敢太过分,笑着挥了挥手,让曹昂离开了。
“怎么样,休哥,这傻子是不是笨的可以了,我们教他很多回了,银子可比铜钱值钱多了,可他怎么都不懂,每回让他选,他还是选铜钱,你说是不是笨的无药可救了。”
曹休也觉的这家伙的确有点憨傻的过分了,笑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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